一、招标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二、招标工程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档案中心消防工程。
三、项目立项批准机关文号:本项目经《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档案中心项目的批复》安发改投资[2007]144号文同意建设,现决定对建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档案中心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四、招标工程概述:
1、本工程招标范围:档案中心消防工程施工,包括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消防电气部分等。
2、档案中心建筑面积约为10903平方米。
3、投资渠道及金额:自筹资金,总投资约400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安宁市连然镇大屯新区。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7、本工程只设1个合同段。
五、凡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七、投标申请人从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区7楼)获得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 9 月 9 日至2009年 9 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报名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节假日均安排值班人员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档案中心消防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十、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后,于2009年 9 月 14 日上午11时00分以前送至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区7楼)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金碧路306号
联 系 人:毕正雄
联 系 电 话:(0871)3060672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B区7楼
邮 政 编 码:650041
联 系 电 话:(0871)3114082或3114055转817
传 真:(0871)3145686
联 系 人:张 蕊(13888831309) 韩 莉(137006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