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装饰工程已由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08]2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装饰工程
2.2工程地址:江津区李市镇
2.3工程规模及内容: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万元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5招标范围:装饰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 9 日至2009年9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津滨江明珠D栋19号)报名。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及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到场报名(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江津区建委交易中心(建委二楼)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津区李市镇 地 址:江津区滨江明珠D栋19号
邮 编:402260 邮 编:40226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罗瑞
电 话:47713664 电 话:47527196
传 真: 传 真:4752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