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系统购置及安装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XCZB00-090910
二、招标内容:智能化安防系统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 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同时需具有省级公安厅或安防协会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5.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摄像头、监视器、硬盘录像机、矩阵、系统软件、服务器等主要设备必须取得产品制造厂商的充分授权;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厂家授权委托书、河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安防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证、省级公安厅或安防协会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证书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出示原件备查。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9 月10日—2009年 9 月 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经六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索克豫发大厦A605室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 人:清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23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