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娄发改投[2009]177 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双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双峰县城北新区 ③工 期:240天(日历日) ④质量标准:合格 ⑤招标范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二次装修除外)、变配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2.2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2006年9月4日-2009年9月4日,以竣工验收文件建设方签字时间为准)必须在湖南省境内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且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m2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满足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于2009年 9 月 11 日至2009年 9 月 15 日每日 8:30时至12:00时,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照常上班),到双峰县东南大酒店五楼办公室进行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2报名要求: 3.2.1 本项目必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下列原件报名:公告发布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2.2 外省企业申请人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湖南省内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在湖南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 (2)根据湘治欠办【2005】16号文要求,开具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的文件(原件)。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时交招标代理公司。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9月 21 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湘建建(2007)102号文“ 综合评估法II”。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人民法院 地 址:城中路140号 联系人: 王锡涛 电 话: 0738-68207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报名、购买预审文件地址:双峰县东南大酒店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周 杰 罗 洲 周建华 电 话:0738-6820595 0731-84452818 84481730 传 真:0731-84439000
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69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19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