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4-0900A08N0787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称“征集人”)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拟建立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基建工程承包商储备库。在7月10日发出第一次公告征集,7月24日收取应征文件,经评审,符合第一次征集条件的应征人数量 未能达到征集人的建立工程承包商库的数量要求,现重新公告开展第二次征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征集活动的目的,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为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机构建设项目,选定备选的土建工程承包商和装修工程承包商。
本征集工程承包商文件中,“广州地区”的范围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萝岗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以及位于清远市的广州研修院(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培训中心)。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拟通过本次征集活动,选取装修工程承包商20-25家,土建工程承包商7-10家,建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基建工程承建商储备库。该承建商储备库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二、服务范围分类
本次征集的工程承包商按项目专业类别划分为以下两类:
1、装修工程承包商:主要负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本部或其辖内广州地区分属机构的装修工程承包工作;
2、土建工程承包商:主要负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本部或其辖内广州地区分属机构的土建工程承包工作。
备注:
应征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业务允许范围和业务专长进行专业类别选择,可同时对两类工程承包商类别进行申报。
三、应征的工程承包商资格要求
1、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征人参加入库的意思表达清楚,应征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装修工程承包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土建工程承包商房屋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4、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应征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公布为准);
6、2006年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承包项目5个以上(含5个):
①类似工程承包项目是指:单个工程合同的造价,装修工程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土建工程合同造价在100万元以上,且必须属于广州市内的工程(装修工程承包商提交的业绩必须是装修工程业绩,土建工程承包商提交的业绩必须是土建工程业绩);
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已完成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③业绩证明材料只须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和能反映工程规模的章节(若合同不能反映金额或规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7、应征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应征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应征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但应征人作为债权人在诉讼中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除外)、破产的状态;
10、应征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应征人没有出现串标、围标、骗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应征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应征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2、应征报名截止时间前五年内应征人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四、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9月22日
2、报名及购买征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购买征集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3、递交应征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_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五、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书(按以下附录一格式提交);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规定格式原件填写);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报名时企业业绩资料暂不需提供。以上资料封面均需盖报名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