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中心景观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开发改发【2009】58号文件,项目业主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绿化面积约8万平方米、包括园林景观硬景、软景、园林小品(亭、廊、花架、景观桥)以及给排水、景观照明、结构专业、功能性建筑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8月15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7日至2009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05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四十七号)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09年9月17日至2009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为每本人民币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9日下午13:30时,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朱向东
电 话: 0416-3595005
传 真: 0416-357392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武英伟、崔岩
电 话:024-23399018
传 真:024-2339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