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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2009-09-18 来源:广州市政府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280。
  2.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招标内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包括补充安装232个监控点、30对红外对射入侵探测器及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建设,对单位原有的红外对射入侵探测器、视频监控点全部位置不变重新布线后统一接入到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进行进行集中监控与管理。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项目建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和施工、调试及验收。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证或者备案证;
  7.3 投标人2006年以来具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10月1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现场勘察时间:2009年9月28日10:00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东秀路143号;联系人:郑先生;电话:86441492。
  1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3.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2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东秀路143号;电话:86441492。
  15.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何祖杰 电话: 38825769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020-38825015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叶小姐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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