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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赣县交警指挥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09-09-18 来源:江西赣州市招标

招标编号: gx200968
1、 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 赣县交警指挥中心工程已由 赣县发改字[2009]123号文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⑵招标范围赣县交警指挥中心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⑶本标划分为一个标段;⑷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建筑面积约7213.5平方米);⑸资金来源及性质自筹及财政拨款;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⑺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 10月,竣工日期为2010年11月,总工期 420 日历天;⑻工程建设地点赣县梅林红金村岭足下组;⑼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求:
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拟派的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投标人必须是已经进入并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且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⑴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⑵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2009年9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到赣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



招标人: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章) 法定代表人: 肖效林(章)
办公地址:赣县赣新大道 邮政编码: 341100
联系电话:13807974898 联 系 人: 张四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孔利萍(章)                 
办公地址: 赣州市红旗大道55-5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0797-8275658 联 系 人: 陈 欢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797-444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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