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招标中心受辽宁省公安厅的委托,为辽宁省公安厅新建指挥中心机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新建指挥中心机房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4.工程规模:面积约7000平方米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计划工程开、竣工时间:收到开工令2个日历日内开工,2010年3月20日前竣工
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精密空调、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强电配线、弱电配线、KVM和机柜等满足机房建设标准和要求的机房建设工程。
8.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5、近三年的计算机机房工程业绩证明;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6:00时。
2.报名要求: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计算机机房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沈阳招标中心514室报名。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时至16:00时到沈阳招标中心514室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10月11日上午10:00时在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开标。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公安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 86992389
传 真:024- 86992389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2
联 系 人:银玥、刘慧娟
联系电话:024-22503578、22503596
传 真:024-225026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银行帐号:240180262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