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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文化广场文化中心、博物馆工程(南平市)

2009-09-18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FJHL[2009]第058号

开标时间:2009-9-30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松溪县文化体育局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内容:

第1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文化广场文化中心、博物馆工程(招标编号:FJHL[2009]第058号)已由松溪县发改局以松发改[2007]1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文化体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松溪县松源镇下甸仔;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11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文化中心: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087M2;博物馆:3层框架结构(上部部分钢结构)、建筑面积约2185M2;(施工图中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未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二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临时执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9月20日至 2009 年 9月24日(至开标截止前一天,仍可自行联系购买,但风险投标人自担),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到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代表处,联系人: 叶女士,联系电话: 13860072930)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电子文本)及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gcjy.npjs.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文化体育局
地 址:松溪县电影公司    ,邮编: 353500
电 话: 0599—6918071
联系人: 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邮 编: 353000 ;
电话: 0599-8836068 ; 传真: 0599-8836058 ;
联系人: 黄先生 、叶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松溪县农行  
开户名称: 松溪县建设局
帐 号: 13-990101040011684


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松溪县红旗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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