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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唐安李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监理

2009-09-23 来源:浙江宁海县公共资源

招 标 人: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海县唐安李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路南侧、兴海路西侧地块

招标内容:施工监理招标

投资总额:约1.5亿元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77845.16㎡,其中1#高层公寓(15层)5845.98㎡、2#高层公寓(11层)8869.89㎡、3#高层公寓(15层)5845.98㎡、4#高层公寓(15层10720.01㎡、5#高层公寓(15层)5249.55㎡、6#高层公寓(18层)11129.67㎡、7#高层公寓(18层)11138.98㎡、8#商铺(一层)349.1㎡、地下室(一层)18696㎡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企业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建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须具有浙江省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以上

发布时间:2009年9月 23日8时至2009年9月25日16时止。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7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止。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报名须知:报名时由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下列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人员配置情况:投标企业必须配备监理总监1人,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土建专业)不少于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安装专业)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员不少于6人(其中土建专业不少于4人,安装专业不少于2人) 等人员名单表和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总监业绩登记簿复印件,⑤其他资料,⑥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将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均应属实,一旦发现无效或提供假资料,则被取消投标资格。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报名。

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否则将被拒绝。
②监理人员配备须符合《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07]473号)要求。
③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人将对提交报名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招标人: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建行造价咨询分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4-65577008 联系电话:0574-65579004

联系人:胡 靖 联系人:金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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