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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区一期项目4#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09-25 来源:中国财经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明小区一期项目4#住宅楼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广西迅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荔浦分公司,光明小区一期项目4#住宅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别提醒:招标人是国有企业,无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荔浦县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16层,总建筑面积:19796.02m2,其中地下:停车面积2116.18m2;地上:住宅面积15514.75m2,首层商铺面积1816.27
  m2,其他面积348.82m2。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2月24日,工期:480天(日历日)。建安工程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工程施工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
  光明小区一期项目4#住宅楼工程建筑部分、装饰部分、给排水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广西建设厅、桂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荔浦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登记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地点:南宁市建政路12号广西区水利厅2号办公楼三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注册建造师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方有效。
  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另计), 招标文件及图纸和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2 9月30日上午9:00集中踏勘现场,逾时不候。集中地点:广西荔浦县荔城镇滨江路2号广西迅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荔浦分公司,是否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荔浦县建设信息公告栏张贴、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网、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西迅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荔浦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荔浦县荔城镇滨江路2号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广西区水利厅2号办公楼三楼
  邮 编:546600 邮 编: 530023
  联 系 人: 罗茂雨 联 系 人:刘 红
  电 话:0773-7237899 电 话:0771-5622137
  传 真:0773-7237897 传 真:0771-21850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xxgy2185086@163.com
  网 址: 网 址:www.gxxgy.com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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