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 |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 地 点 | 焦作市太行路 |
联 系 人 | 张长安 | 联系电话 | 0391-3570517 |
招标代理人 | 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点 | 丰收路龙源湖小区南门西侧102号 |
联 系 人 | 赵小薇 | 联系电话 | 0391-3590878 3592286 |
工程名称 |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技术综合楼 | 工程地址 | 焦作市人民路以北、翁涧河以东 |
公告发布时间 | 2009年9月27日8:30 时至10月9日17:30时 | 报名时间 | 2009年9月27日8:30时至10月9日17:30时(正常工作时间) |
报名地点 |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以北,翁涧河以东。为多层框架结构,层高:一层3.9米,二至六层均为3.6米,六层会议室部分层高4.5米,建筑高度为22.8米。建筑面积约为8527.2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1435.2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1597.36平方米。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 ||
投标申请人要求 |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
报名验证事项 | 1、报名时需带填写好的《焦作市有形建筑市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此表请登陆焦作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法人代表证(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外地企业须办理入市备案证明(开标时提供)。 2、报名企业需交纳:①招标文件费500元;②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上第①项费用不退,第②项费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退还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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