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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09-09-23 来源:浙江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装修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温发改证【2009】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包括办公大楼、处理大厅、室外工程等三大项,总建筑面积3498.99m2。施工内容为原基础上进行维修装饰、改建、新建等,分项内容如下:

1、办公大楼:主楼建筑面积2450 m2,辅楼建筑面积866.75 m2,维修及装饰内容:二~三层办公室楼地面为复合地板,其余楼地面水泥砂浆铺贴抛光砖,外墙面在原涂料面层上做外墙拉毛弹性涂料,局部基层需修补;内墙、天棚在原乳胶漆面层上喷两遍内墙乳胶漆,局部基层需修补;原胶合板门换成装饰门。对卫生间天棚及墙地面进行重新装饰,安装工程包括了给排水及电气系统。2、处理大厅:在原门卫楼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宽向增加3m,长向增加1m,改建后建筑面积182.24 m2,增宽采用钢架结构,屋顶为波纹板上浇钢筋砼,屋顶做隔热及防水;装饰为抛光砖地面、乳胶漆内墙面、弹性拉毛外墙涂料。3、室外工程:包括大门、广场、围墙、及停车场项目。

2.1.2 本工程预算造价:约194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装修(主楼、辅楼、处理中心)、大门、室外附属及水电安装等工程 。

2.3 招标方式:根据温招委【2009】42号、温政办发【2009】72号文件,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贰级)。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9月23日至9月28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3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直接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9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取得《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7.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沈军民 联系电话:139068677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105室

联系人:周恒巧   联系电话:0576-8608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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