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山市中医院旧门诊楼四至八楼、综合住院楼十五楼装修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的装修施工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佛山市中医院
2、 单位性质:事业
3、 工程名称:佛山市中医院旧门诊楼四至八楼、综合住院楼十五楼装修工程施工
4、 建设规模:招标部分工程造价约 1500 万元
5、 招标范围:佛山市中医院旧门诊楼四楼改造为针灸科门诊,五楼至七楼改造为针灸科病房,八楼天面防水改造;综合住院楼十五楼改造为骨伤科功能重建中心的装修,包括:综合住院楼十五楼拆旧、旧门诊楼八楼防水层打凿、土建装修、活动家具、标识牌、电气安装、弱电、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改造、防水改造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 资金来源:自筹;已到位
7、 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佛山市中医院内
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9、 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三、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且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具体要求按建设局有关文件执行)。
四、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内容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于2009年 9 月 30 日 9 时至 10 月 13 日 17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参加投标报名。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
1、 资格预审资料封面。
2、 资格预审资料目录。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原件核查后退回。
4、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5、 企业2006年1月1日至今的合同价格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业绩(需附业绩汇总表),工程业绩必须列明工程造价、开竣工时间;以上工程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有时))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6、 企业2006年1月1日至今的获奖业绩(需附业绩汇总表),以上工程业绩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7、 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及其上岗证、注册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或原件不齐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人员配置应符合本工程建设内容的需要,各岗位及专业工程师配备齐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8、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和设备清单。
9、 企业财务状况: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有否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有否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10、2008年1月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并作出承诺。
11、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并按照以上1~11项顺序胶粘装订成册。资格预审资料封面及每一页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请携带3、4、5、6、7、9项要求提交的资料原件)。资格预审资料不予退还(证件原件除外)。招标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各投标报名单位必须保证资格预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2009年 10 月 13 日14时30至17时 (北京时间)送至佛山市中医院基建办三楼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逾期送达、提交资料不全、原件不能全部提交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八、招标人将组成资格预审小组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资格预审:
1、 根据报名人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 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超过5家,且不多于9家(含9家)时,则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3、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如超过9家时,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管理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历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和设备配置、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即通过资格预审成为正式投标人;
4、 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通知与确认: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传真方式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不确切而造成通知无法送达的,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投标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在通知书加本单位公章后,送交或传真回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否则当作自动弃权。
十、凡通过资格预审并被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757-82028139
传真:0757-8202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