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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办公楼、实训楼新建工程

2009-09-30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HNZP-2009-07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办公楼、实训楼新建工程,已由长沙县发改委《长县发改投[2009]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1、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估算总额约800万元。

2、工程所属地区: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校园内
3、招标范围:分二个标段建设,一标段:新建办公楼一栋(3568㎡)、二标段:新建学生实习实训楼一栋(4486.8㎡),包括建安工程的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安装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并执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拟任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在2007年9月-2009年9月须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及建造师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该文件通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可查询)。

三、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混合抽签法。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任建造师)出席。

五、相关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

六、注意事项:

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

七、联 系 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8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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