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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期、开发区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2009-10-14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项目名称

滨海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二期、开发区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工程

招标单位

滨海县人民法院

工程所在地

一标段县城迎宾西路北侧
二标段县城北区环城路北侧

招标单位联系人

徐新枝

联系电话

0515-84196005

招标代理公司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陶正华

联系电话

0515-84198069    0515-84198998

入围办法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评标定标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内容
及工程规模

  土建、水电,一标段建筑面积约870㎡;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500㎡。

结构类型      

框架三层

要求工期

120日历天

标段数量

二个标段

标段内容

    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审判楼二期;二标段为开发区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中标后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注:①省外(直辖市、自治区)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②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时间

20091013830-2009101917

报名地点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

报名及购买
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本人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方可购买(同时需提供3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方式缴到滨海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行:滨海县农行东坎分理处,账号:406301040002299,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售价为购买一个标段每份500元,购买二个标段每份800元,电子光盘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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