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 LNZC20090111 |
商 品 品 目 | 维修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谈 判 公 告
受辽宁省物价局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辽宁省物价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LNZC20090111)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报价限额:79.5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09年任意一个月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09年10月14日—2009年10月20日,每日9:00--11: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和平区太原街2号综合楼A座)A0610室领取。 四、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10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五、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10月19日10:00。 集合地点:辽宁省物价局门前(地址:皇姑区宁山东路一号)。 六、谈判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陈岚清 电 话:23447738 传 真:23447752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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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书 价 格 | 无 元 |
开 标 时 间 | 2009-10-21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无 |
备 注 信 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