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广平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投资[2009]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广平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配套投入,招标人为大田县广平镇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田县广平镇卫生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999平方米,总投资约1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广平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已进入《2009年度三明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明建筑字[2009]86号;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0月23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31号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有及图纸资料每份售价 6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0月30日17时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保证金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三楼会议室(大田县建设局);
7.2.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备查,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文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广平镇卫生院;
地址:大田县广平镇,邮编:366107;
电话:0598-7416330;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31号(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邮编:366100;
电话:0598-7241366传真:0598-7141366;
联系人: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田岩中支行;
帐户名称:三明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帐 号:1387520104000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