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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安屯新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施工

2009-10-22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安屯新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已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凌发改发[2009]123号),项目业主为凌海市房兴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凌海市房兴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凌海市安屯新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安屯镇安屯村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836㎡,其中住宅6981㎡,商业用房1723㎡。


2.4 计划工期:195日历天,计划2009年11月18日开工,2010年5月31日竣工。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09年10月21日至2009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 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10日下午14点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9甲)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房兴房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凌海市国庆路


联 系 人:裴克明


电 话: 1584271477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花园19-1号


邮 编:121007


联 系 人:杨颖


电 话:0416-3585285


传 真:0416-358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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