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安局清源派出所(招标人)的委托对丰泽公安分局清源派出所综合大楼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泉施招字[2009]93号
2.工程规模: 总投资额约300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等级;
2. 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2008年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A、B类企业,并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保证金为 贰拾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93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1、发售时间。2009年 10 月 22 日8:00至 10 月 28 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方法一,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20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方法二,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如需)等书面材料,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图纸售价: 100 元。
四、投标人应于2009年 11 月 5 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09年10月22日08时00分至 2009年10月28日18时00分止 | 泉州市 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09年10月29日11时30分止 |
领取答疑纪要 | 2009年10月29日14时30分至 2009年10月29日17时30 分止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09年11月5日09时00分止 |
开标 | 2009年11月5日09时00分 |
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22135506
招标人:泉州市公安局清源派出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2号楼204C室
邮编: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13959898429 查询电话:0595-222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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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0595-22104088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