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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2009-10-22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 尤溪县发改局 以尤发改投[2009]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实验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实验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 地 点: 尤溪县实验小学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约300万元,建筑面积2760.80㎡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福州芳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福建省内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明建筑字[2009]86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三明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10月 22日至 2009 年 10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文公桥南岸工会大厦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本、图纸等)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尤溪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 11 月 6 日 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近两年内本地有欠薪不良记录的和外地入尤投标人还应出示本项目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款凭证。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它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 [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实验小学 ;
地址: 尤溪县实验小学内 ,邮编: 365100 ;
电话: 0598- 6306836 ,传真:0598-6325681 ;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尤溪办事处地址: 尤溪县文公桥南岸工会大厦三楼 ,邮编: 365100 ;
电话: 0598—6324886 传真: 0598—6324886 ;
联系人: 谢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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