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集安置小区及派出所办公楼(BT)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拟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实施项目,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投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李集安置小区及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李集安置小区建筑面积约28000㎡、枚乘路派出所建筑面积为2600㎡、海口路派出所建筑面积为2600㎡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投资总额:约5000万元人民币
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11月
4、发包方式:BT模式(建设-移交)
回购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起叁年内
回购方式:以土地收益偿还回购款
5、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 “淮安市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造价处办理);
(7)外地进淮企业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准予投标报名许可证”和“淮安市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造价处办理);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人必须具有合理的融资方案;
二、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拟选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三、授权委托人及其他要求
(1)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 2008 年 7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三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8、请申请人于2009年 10 月23 日至2009年 10 月 29 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3时至 5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也可以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淮安市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9、其他: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详细报送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
报送地点: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详细报送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河南路华能小区西大门北侧。
联系人: 戚 松
电 话: 0517-83900902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09年 10 月 23 日 至2009年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