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浙江省文化设施建设,把浙江省档案馆新馆建成为我省标志性文化建筑,现向全国范围内征集概念性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浙江省档案馆新馆的概念性设计(主要是规划布局、建筑造型和外立面设计)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业主):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3、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省属用地塘北地块内,位于东环河以东、丰谭路以西、和苑小区以北、方家北路以南。
4、用地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61.79亩(毛地),净地约50亩,具体以杭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用地许可证为准(详见附件)。
5、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3亿元(不含内部装修及专用设备购置费)
6、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9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2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80平方米),其中,库房建筑面积24550平方米,对外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850平方米,业务和技术用房建筑面积712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280平方米。
7、主要经济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少于30%,建筑限高控制在绝对海拔高度60米以内。
三、总体设计要求
1、设计理念与定位
省档案馆新馆在建筑设计上应以“公共服务、安全保管、文化传承、以人为本”为设计理念,注重历史、文化和开放特征。重点突出“三个体现”:一是要充分现出现代公共档案馆开放性和服务性;二是要体现厚重的浙江文化和地方特色;三是要体现浙江档案管理特色和政治特征。设计定位:力求国内一流,达到设施现代化和管理智能化,满足对外开放型、绿色环保节能型的新型省级公共档案馆要求。使之成为我省省会城市的标志性文化建筑,五十年不落后。在总体布局上要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功能要求
总体布局和单体平面功能布局要全面、细致、实用,符合档案馆的需求。省档案馆新馆应满足以下功能:档案安全保管功能;文化教育、学术研讨交流功能;已公开现行文件向社会提供利用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功能;档案信息开放利用功能;电子文件储存、利用和备份功能;档案寄存服务功能;档案行政管理中心;档案人才教育培训;后勤保障等功能。
3、设计馆藏容量:设计馆藏收集年限50年,馆藏450万卷(册),包括现有馆藏和未来50年拟接收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4、建筑造型要求:造型要富有创意,风格上要庄重、高雅、简洁、新颖,体现独特的建筑个性,具有现代特征。充分考虑地块紧邻省级机关住宅,并临近西溪湿地和东环河,景观效果和外立面必须与周边相协调,符合西溪湿地景观要求,充分发挥设计的创新精神。
5、其他要求:概念性设计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安全、合理、经济、技术先进;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设计规范和规定,并符合城市建筑规划部门提出的要求、指标要求。
四、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
1、省属用地塘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100200900553)。
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浙发改社会〔2008〕895号)
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09]250号)
5、项目位置示意图
五、征集报名
1、 征集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机构。
(2) 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拟派的项目首席建筑师为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及以上(含国家授予的设计大师、院士等)。
(4) 近五年来有二万平方米以上文化设施(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等)设计业绩的(以设计合同为准)。
2、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1月6日,下午16时前。
3、报名地点:省府路仁谐路3号102室(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报名申请函、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近五年来有二万平方米以上文化设施(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等)设计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为准),以及近三年来优秀设计作品资料。
(3)项目首席建筑师履历、资质证明及承担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业绩证明(附证明材料)。
(4) 以上报名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现场踏勘:如报名单位需进行现场考察可与我方联系,考察期间的住宿费用由报名单位自理。
6、说明会:建设单位将组织全体报名单位,举办一次方案征集说明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征集方案的提交
1、方案提交时间:2009年12月7日,下午16时前。
2、方案提交地点:省府路仁谐路3号102室(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3、征集方案的内容
每个报名单位仅限提交一个概念性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方案文本(包括设计说明及总平面、鸟瞰图、建筑主立面图等)五套,要求统一使用A3软皮书装;并提供总平面、鸟瞰图、建筑主立面图等图板一套。
4、报送的设计方案文本、图纸和图板等均不得署名和标记,否则将取消参选资格。
六、方案评选
1、方案征集截止后,业主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等,对应征方案的设计理念、功能要求、风格创意、景观效果、创新精神、可操作性以及基本符合安全、合理、经济、先进、协调等诸方面进行评审,评审以“通过”和“未通过”方式进行,选择7至9家设计单位入围,评审结果将报有关部门及领导审定,评选结果另行通知。
2、项目建设单位(征集方)不就入围结果(选择或否决任何方案的原因和理由)作任何解释。
七、补偿
1、入围的单位可参与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竞选,该方案竞选结束后给予一次性设计补偿费,前三名为6万元,其他入围单位为4万元。
2、入围单位提交的概念性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项目建设单位(征集方)所有。
3、未入围的单位不予补偿任何费用,其提交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将予以退回。
八、联系方式
地址:省府路仁谐路3号102室(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坚、汪菲南、来乐群
电 话:87058020、87058011
传 真:87058020
E-mail:sdagxg@163.com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