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悦崃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工程)经石发改审〔2009〕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悦崃镇中心卫生院,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石柱县悦崃镇。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738.5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125万元。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招标范围:按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说明书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3.1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2拟派驻该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证书原件。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报名时以网上查询为准。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除提供身份证原件外(身份证均为第二代),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报名时确认拟派驻该工程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注册建造师。
3.4缴纳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和收款凭证原件: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划出,划款账号应与投标人《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投标人缴款后应持银行进账单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科开取收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至:中国建设银行石柱支行;账号:50001203600059937890;收款单位:石柱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5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一套,按顺序装订供招标人留存。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3日至2009年11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石柱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石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悦崃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石柱县悦崃镇
联 系 人:汪永钦
电 话:13896807406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 电 话: 023-73376501 传真:023-73378907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