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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河街道凤凰新村老小区维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2009-11-17 来源: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号:ZH—ZB(2009)—017

建设(代理)单位:鄞州区中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中河街道凤凰新村老小区维修一期工程

工程地址:中河街道凤凰社区

工程造价:约4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规模:5300M2

结构形式及层数:/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项目安全资质等级要求:合格

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报名企业必须具有同类老小区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经验

建造师、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同类老小区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经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1个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伟武

联系电话:13095912108

招标范围: 1#、2#、6#、7#、11#楼外立面维修、屋面翻修、楼道等零星维修。(具体见招标文件)

报名提供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盖有红章的复印件;

3、《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盖有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4、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及盖有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5、报名时需投标单位交易员持本人身份证、本人养老保险证明及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书原件参加;

6、建造师,须有企业提供的无在建项目证明;

7、报名企业及所有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8、要求报名单位及报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老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经验,工程施工经验凭已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质量鉴定书或竣工报告、工程验收合格证书、业主评价等资料证明,报名同时须带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业主评价需加盖建设单位红章)。

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09年11月17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6:0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站(宁横路1688号,沧海大厦五楼517室)

费用:报名资料费500元/份(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示意图,售后不退)

抽签时间、地点:2009年11月18日上午8:30在中河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内

备注:                                  

1、凡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出或在中河街道公共交易站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公示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

2、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及抽签入围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承担相应后果。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应说明正当理由,否则交易站可对其行为第一次提出警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在全区范围内三个月禁入交易市场,第二次则在全区范围内六个月禁入交易市场,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需持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同时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

4、如报名单位小于9家(含),则全部参加投标工作;如报名单位大于10家(含),则抽签产生9家单位参加投标。(抽签时报名单位的交易员必须到场参加抽签会议,否则做无效报名)

5、未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报名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报名者,视作报名无效。

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详细咨询中河街道公共交易站办公室830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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