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环保综合大厦工程 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阆发改[2009]293号、阆发改[2009]456号、阆发改[2009]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重建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阆中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阆发改[2009]5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9273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筑总层数地下1层、地上9层,建筑面积15419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文化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10000平方米已完成的合格的房建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11月17日至 2009年 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阆中市书院街18号(民政局一楼服务大厅)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本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12月14日10_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阆中市新村路11号 地 址: 广元市蜀门北路70号
邮 编: 637400 邮 编: 628000
联系人: 蒲女士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817—6236951 电 话: 0839-5222335
传 真: 0817--6226174 传 真: 0839-52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