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中山市东凤镇理工学校实训工程 | 工程地址 | 东凤镇理工学校 | |||||
建设单位 | 东凤镇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郭小姐 | 联系电话 | 88325633 | |||
建筑装修 | 建设规模 | 2000平方米 | 结构 | 上部 | 框架 | |||
报建部分规模 | 2000平方米 | 基础 | 预制桩 | |||||
层数 | 4(层) | 幢数 | 1 (栋) | |||||
投标内容 | 建筑 | 工期要求 | 180日历天 | |||||
工程项目 总投资 | 290(万元) | 招标部分造价 | 290(万元) |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集体自筹0% | 私人0% | 外资0% | ||||
招标形式 | 邀请招标 | 勘察单位 | ||||||
报名起止日期 | 2009-11-19至2009-11-25 17:00 | 设计单位 | ||||||
发标日期 | 2009-11-26 10:00:00 | 监理单位 | ||||||
招标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三级企业必须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以上,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具有岗位IC卡的项目负责人,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转账或缴现;开户银行:中山市东凤镇交通银行;帐号:484602800018010006363;收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建设开发总公司。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伍仟元整。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到中山市东凤镇政府大院七楼结算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单位的在评标定标后七天内退还手续,未入围单位在发标会后七天内办理退还手续(均全额无息退回)。(凭投标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建设单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至东凤镇财政所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廖工,13590969448)。 | 报名地点 | 中山市东凤镇政府九楼招投标办公室 | ||||||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IC卡)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8、建设单位邀请函原件。注:①所有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第5、8条除外) ②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第5条复印件除外) ③本工程提交的所有文件不接受分公司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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