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的“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项目,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江发改综【2009】61号 。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642㎡;建安工程投资总额:约121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划拨并已落实;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含室内装饰)、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含医用专业污水处理池)、消防系统安装工程、防雷工程、配电工程及室外场地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胜利路161号;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通过验收(合格)标准 。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采用联合体,但必须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主办人)。
4、投标申请人可以从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办理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资料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规定密封后,于2009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前送至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专业 二级注册(注册临时)建造师并具有 建筑类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交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需要押证)和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
(4) 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办理;并向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留存签名字迹、个人印鉴并进行身份检查核对。)(备注:通过公示进入名录的除外)
(5) 以上各证书、文件均应提供原件及贰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申请人在2009年11月30日下午5时00分前,须由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到招标人的银行账户中,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门城区支行;账号:44001670239051133851;账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投标申请人须凭招标人确认其已交投标申请保证金的凭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备注:通过公示进入名录的除外)
9、报名地点: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江门市堤西路88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刘于丹;联系电话:(0750)3871495 。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066431872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汇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0750-316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