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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行政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09-11-26 来源:广东湛江建设信息网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现将本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招标人

 

1.1.1招标人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1.2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

 

1.1.3联 系 人:刘建

 

1.1.4电 话:(0759)3181211 13802820219

 

1.2招标项目

 

1.2.1项目名称:湛江市行政中心工程

 

1.2.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

 

1.2.3招标内容:湛江市行政中心工程(具体项目由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3 建设概况

 

1.3.1用地面积:57367㎡(不含城市道路)。

 

1.3.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投标费用

 

1.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4.2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投标报名人应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报名费100元,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5资格审查

 

1.5.1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湛江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已完成登记手续,在湛江有固定的办公人员、场所及办公设备;

 

(4)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单位以注册证为准),且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报名办法

 

1.6.1在招标公告中标明的期限内,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造价咨询单位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名必须资料。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报名。

 

1.6.1.1报名必须资料(以下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所有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湛江市外的投标人还需提交在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办理的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须加盖本人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

 

(7)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书;

 

1.6.1.2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在开标时与原件不符或不能提供该项资料的原件核查时,报名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2报名时间:2009年 11 月 26 日至2009年 12 月 02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于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湾南路20号湛江市建设局7楼)交易厅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09年 12 月 23 日上午9:30

 

1.6.3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1.6.4所有经过审查而被确定具备正式投标人资格、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人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1.6.5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6.6透明原则:中标结果将在湛江建设网及湛江市建设局公示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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