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公安交警指挥大楼室外总体工程 已由 三明市发改委 以 明计基[2005]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三明市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市新市北路,兴园路;
1.2. 工程建设规模: 大楼室外总体工程;总投资约 450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楼室外总体工程 ;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不适用) ;
1.5.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武夷装修工程(福州)有限公司
2.6.2.监理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明建筑字[2009]86号文要求);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单位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主办方须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明建筑字[2009]86号文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须为在三明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___;
2.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 11月 30日至 2009 年 12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3 时 00 分至 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另计,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与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 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闽建筑[2009]16号)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 年12月 14日15时 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 ;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拾万元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12 月 14日 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师或造价员(土建专业)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公安局 ;
地址: 梅列区杜鹃新村1幢 ,邮编: 365000 ;
电话:0598-8264718 传真: 转2111 ;
联系人: 官书林。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楼 ,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8295156 传真: 0598-8257432 ;
联系人: 余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三明市建行三元支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47136052500818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