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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街道浪心综合小区城中村消防整治试点工程(设计)招标

2009-12-02 来源:广东汕头建设网

工 程 编 号: qt2009113001
工 程 名 称 : 石岩街道浪心综合小区城中村消防整治试点工程(设计)
公 告 时 间: 2009 年 12 月 1 日 09:00 时 至 2009 年 12 月 7 日 18:00 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招 标 内 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石岩街道浪心综合小区城中村消防整治试点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招标部分估价: 19.480000 万元
工 程 地 点: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行业 ( 地铁轻轨除外 ) 乙级资质或以上;
2. 设计单位实施质量管理标准认证或通过 ISO9001 质量认证;
3 .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其他:未被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且在 2006 年 1 月 1 日 以来未发生重大工程设计质量事故。
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 企业法人 IC 卡;
2 、 企业投标员指纹;
3 、 营业执照 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资质等级证书、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 、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原件)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09 年 12 月 01 日 09:00 时 至 2009 年 12 月 07 日 18:00 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
招标人负责人:陆福强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张培宝
联 系 电 话: 277600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 办 人:赖海旋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27754681,134309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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