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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

2009-12-03 来源:广西建设网

1.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张定发改【2009】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预审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南正路西侧、单位大院南侧。
②建设规模:约20000m2。

③工 期:18个月。

④质量标准:合格

⑤招标范围:住院大楼改扩建工程(含土建、水电安装、基本装修、门窗、电器、配电系统、医用电梯、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系统等工程)。(详见招标图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类似工程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外省企业必须在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项目部)且注册年限不少于五年。

3.5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以银行转帐形式从投标申请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对于未按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要求而予以拒绝。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日至2009年12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时至11:30时,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预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载明款项内容)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盖章二套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紫舞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2月 11日9:00 时,地点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紫舞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如果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过少时,由招标人视情况确定是否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邮 编:410007

联 系 人:李伟 周建华

电 话:0731-84452818

传 真:0731-84439000

投标保证金帐户、帐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 号:18—894201040007596

开户银行:湖南省张家界市农行紫舞中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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