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编码 4201122008020100214BJ4002
工程名称 海棠大厦
建设单位 湖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张剑
建设地址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建设规模 30719.3㎡
合同价格 6450.745
设计单位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武汉分院
监理单位 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开工日期 2009-9-15 0:00:00
合同竣工日期 2011-12-31 0:00:00
备注 1.项目经理:张剑 2.结构层次:框剪16层、地下一层 3.含深基坑 4.含桩基 5.含电梯 6.含玻璃幕墙 7.含钢构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 。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