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津湾广场9、10号楼工程项目设计设计招标

2009-12-08 来源:中国工程咨询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湾广场9、10号楼工程项目设计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许可〔2009〕33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7067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津湾广场9、10号楼位于48号地,总建筑面积197000平方米,其中9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地上299.8米,功能业态为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10号楼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四层,功能业态为银行办公;另地下四层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津湾广场9、10号楼工程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197000平方米,其中9号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5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地上299.8米;10号楼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四层;另地下四层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270678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97000平方米,最高高度299.8米。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

 

2.5设计周期: 60 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资质:原资质为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新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甲级。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1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301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锋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34号

 


邮政编码: 300040
联系人: 靳云森 电话: 27122559 传真:83380056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沈萍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秦凯燕 电话:28222189 传真:28222189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