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泰安市泰报置业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泰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决定对泰安报业文化中心综合楼基坑支护、降水及土石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2万㎡,地下2层,地上26层,裙楼3层,基坑深度约13米,支护面积约4100㎡;
2.2 建设地点:望岳东路东,泰山大街以北;
2.3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09 年 12月8 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泰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逾期不候。
招 标 人:泰安泰报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辉 丁纪伟
联 系 电 话:0538-8515527 18653152699
报 名 地 址:泰安市建设大厦东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