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隆县双河乡木根村等10个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整备【2009】94号、1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武隆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共10个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项目名称及慨况如下:
标段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规模(公顷) | 备注 |
一标段 | 武隆县双河木根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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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双河乡荞子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1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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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巷口镇出水村土地整理项目 | 27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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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武隆县桐梓镇双凤村土地整理项目 | 1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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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桐梓镇长征村土地整理项目 | 29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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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接龙乡接龙村土地整理项目 | 30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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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武隆县沧沟乡关庙村土地整理项目 | 2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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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沧沟乡大水村香樟林等(4)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 2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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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沧沟乡大水村向山等(3)个组土地整理项目 | 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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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武隆县石桥乡天池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16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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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实施过同类工程业绩,具备质量体系认证,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企业鲜章)参加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合同标段投标。
4.1 请申请人于2009年 12 月 9 日至2009年 12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重庆西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西普大厦1608)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武隆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老师 联 系 人:金桂平
电 话: 023-85619291 电 话:023-6776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