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LZB2009-QXN-022
1、晴隆县物资贸易总公司综合服务楼装修工程,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晴隆县莲城镇。
2.2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的装修;
2.3 项目资金: 约 50 万元。
2.4计划总工期: 120日历天 ,开工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09:00时至2009年12月21日15: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义市金城大厦10楼)。
6.3现场报名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年12月24日12:00时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晴隆县物资贸易总公司综合服务楼装修工程”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2009年12月2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除6.3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出具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没有承接项目或承接项目的主体已经完工的承诺书(必须注明建造师名字),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报名者应持公司交易员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不要求);3、外省企业需办理入黔资质核验手续。以上复印件均需三份。
招 标 人:晴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豫
联 系 电 话: 1332969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