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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110处警中心大楼

2009-12-18 来源:广西招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110处警中心大楼工程已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同时取得了钦州市建规委招标站的招标备案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钦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钦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110处警中心大楼工程。

建设地点:钦州市扬帆大道与子材东大街交汇处西面角扬帆大道与子材东大街交汇处西南角。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5590m2,框剪结构,±0.00以下一层,建筑面积:3137m2;±0.00以上十一层,建筑面积::22453m2。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防雷、消防、二次装修、楼宇智能化等施工图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

投资额:约4000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544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18日— 2009年12月23日(节假日、双休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值班电话:13877156872),由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复印件(房建二级及以上资质) 及本人在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广西区外企业还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厅核发《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钦州市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在钦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理的备案手续,提供《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以上证件复印件装订成册,需提供原件核对)在钦州市建规委4楼(钦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钦州市建规委四楼(钦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钦州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钦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湾大道61号

联系电话:李力

联 系 人:0777282028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电话: 0771—2850120、2805564(FAX)

联 系 人:覃乙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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