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沙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金沙县黎明安置小区A组团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次公告)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金沙县城关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规模157322平方米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2.4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元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 3 月 15 日,工期: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投标。
4、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报名
5.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年 12 月 21 日 14 时至2009年 12 月 21 日 17时。
5.2投标报名地点:毕节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贵州省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四楼 )。
5.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省企业报名须办理入黔备案登记手续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年 月 日 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金沙县黎明安置小区A组团建设项目设计投标文件"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人预计于2009年 月 日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合格通知书。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1.投标人可在报名地点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金沙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伟 联系人: 穆旭
联系电话:0857-7250328 联系电话:0851-5214249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