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投资[2008]53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黄南州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南州同仁县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10年1月--2010年9月。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有较好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请到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718室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3日至 2009年12月29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
5.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2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复印件;
5.4近两年财务报表(经审计的)
5.5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5.6近二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
招标人:黄南州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4房间
业务联系人:赵先生、李先生
业务联系电话: 0971-6118368、6128259;
传 真:0971-6138352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8房间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971-612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