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江门市新会冈州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大楼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09-12-28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冈州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大楼项目(招标编号:XHGPC2009№284 )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09]1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冈州职业技术学校内,总投资约500万元,建筑面积为5641平方米;招标范围为江门市新会冈州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大楼项目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

(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建类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 (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自2007年以来完成相当规模的学校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检验,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6)企业需提供2009年12月15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加盖银行章,收原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委托书》可以使招标人能对该资金证明文件真实性进行查询)。

(7)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办理本次投标报名手续的有效期内(2009年12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亲临报名现场,办理申请报名的确认,并留存有效签名字迹和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备查),以作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资料),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31835181、 0750-6607613 、6633829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冈州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