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综合楼及宿舍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工程名称: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综合楼及宿舍楼工程;
三、工程地点:广丰县芦林工业园区;
四、工程概况:工程总投资约3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
七、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八、对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备房建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2009年 12月
31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在江西建设网(www.jxjst.gov.cn)、广丰县人民政府网(www.gfx.gov.cn)、广丰县工程交易中心网(www.gfgcjy.com)、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srjsgc.cn)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1月 21日上午9时00分以前
2、开标时间:2010年 1 月 21日上午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丰县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建设网(www.jxjst.gov.cn)、广丰县人民政府网(www.gfx.gov.cn)、广丰县工程交易中心网(www.gfgcjy.com)、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srjsgc.cn)发布。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江西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温 先生 13870359619 联系人: 刘 女士 电话:13870360589
招 标 人: 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交易中心签收:
备注:招标文件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srjsgc.cn)资料下载栏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