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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银海大厦维修改造工程

2010-01-04 来源:江苏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ANJ091184-01SG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建设项目银海大厦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备字[2008]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银海大厦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华侨路27号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60.00万元
8、招标内容:幕墙;改造修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外立面玻璃幕墙及部分室内维修改造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3600 m2;幕墙高度:32 m;改造修缮面积:7413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12月31日至 2010年1月7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1:30分至04:30分,在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后承担施工合同总价在700万元及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时间、金额以招标办颁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后承担施工合同总价在700万元及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时间、金额以招标办颁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同一业绩若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企业和项目经理可兼用。
2、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在本企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5、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工程 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及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7、本工程资格预审可选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办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核查,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9-12-31 8:30到 2010-1-7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申银万国证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98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5433384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毅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543888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snjsj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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