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国强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平发改招[2009] 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和县国强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国强中心小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300万元,建筑面积约为2610.4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国强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15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月22日17: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6.4. 工程运营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2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国强中心小学
电话:15960860516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联系人: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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