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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金霞村生产安置综合楼工程

2010-01-05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 标 编 号:HSK2010-01

招标项目名称:新港镇金霞村生产安置综合楼工程
资 金 来 源:自筹

标 讯 类 别:房建工程
建 设 单 位: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金霞村村民委员会

招 标 代 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内 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两栋综合楼的基础、主体、水电安装、简单装修,建筑面积为8799.5平方米,总造价约1200万元(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开福区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 格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投标采用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综合评估法(A)及长建发[2006]66号文件规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3、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1000万元)有效证明资料【以经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单原件】。(以上所有资料需复印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外省企业持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且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办理了备案手续。省外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现场报名。  

 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按时逐月上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社保手册原件和其他能证明其在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建造师必须到场。(以上所有资料需复印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申请人在2010年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前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到招标方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3001769061050000879;开户银行:建行长沙雨花亭分理处)以到账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0731—8268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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