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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09年度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2010-01-05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盘山县2009年度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已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项目业主为盘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招标人授权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山县2009年度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2、招标编号:SYHX100105-2


3、项目地点:盘锦市盘山县


4、建设规模:1250.49公顷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备 注: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质等级和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和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具有工商注册土地开发整理经营范围且具有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经验的施工企业。


三、投标及中标要求


1、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各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须选择中标标段顺序,否则按照自然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报名时间于2010年1月5日起至2010年1月11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沈阳恒信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即日起在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1210室发售。


五、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附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盘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双兴北路447号

联 系 人:胡席安

电  话:0427-3833470

传  真:0427-383347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1210室


联 系 人:李金民 韩笑


电 话:024—62230703


传 真:024—8639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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