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垫江县支行新民营业所营业办公用房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08]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为垫江县新民镇渝巫路35号。总建筑面积约670平方米,框架结构。共三层,建筑高度为12.9米,建设工期控制在120日历天内,其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预留预埋等,不包括初装修工程及精装修工程、道路、综合管网、绿化、消防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2007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且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7日起,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27日11 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垫江县桂溪镇人民西路4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0年1月7日至2010年1月11日,答疑时间为2010年1月12 日。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