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隆昌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项目办〔2009〕8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昌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隆昌县人民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9〕8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908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隆昌县金鹅镇。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481平方米。
2.3 建设工期:工期为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完成不少于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完成不少于一个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12月24日至 2009 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月18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经济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昌县人民医院
地 址: 隆昌县金鹅镇康复中路7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32-3961317
传 真: 0832-3954461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陈先生、何女士
电 话: 028-84446003
传 真: 028-84701022
二○○九 年十二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