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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10-01-11 来源:绿色建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工程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发改规划[200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是: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补助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昭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工程项目位于昭平县昭平镇天鹅塘开发区,主要招标内容:土建、安装、水电、消防、防雷等。建筑面积:约5000㎡,(具体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施工总工期:33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近3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8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楼),电话:0771-5660532。

4.1.1报名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建造师本人2008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公司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⑤ 区外来桂企业须提交《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⑥拟投入的五大员证书、身份证、2008年以来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备案;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0年1月8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地址: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费用另计。截标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财政厅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昭平镇东宁中路36号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楼

邮 编: 546800 邮 编: 530023

联系人: 何亮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 13517845210 电 话:0774-5137801

传 真: 传 真:0774-513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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